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梳理,并将我乡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法授权、统一公布、动态更新、有效管理。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通告依据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为加强我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公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我乡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第二部分是附件1,惠安县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三部分是附件2,惠安县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文件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惠安县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0595-87555311
- 惠安县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08-2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